廊坊市第四小学学生口语考核方案浏览数:685次
廊坊市第四小学学生口语考核方案 一、指导思想 为深化我校小学语文课程改革,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和导向功能,努力形成一套符合我校实际的、操作性强的,科学、合理的小学语文教学评价体系,全面提升我校小学生的语文素养。根据我校小学语文分层实施,稳步推进的评价改革计划,特制定廊坊市第四小学语文朗读、口语评价方案。 二、评价对象 二至六年级全体学生。 三、评价内容 1.从本册语文教材的20篇课文中各节选100—200字左右的精彩文段作为朗读材料,学生从中抽取其中一份作为朗读内容。 2.准备30个口语交际题,学生从中抽取其中一份作为口语内容。 四、评价时间 二、三年级:11月20日(星期二)上午第三、四节课 四、五年级:11月21日(星期三)上午第三、四节课 六年级:11月22日(星期四)上午第三、四节课 五、评价要求 1.考评前,年级组长要召集本组语、数教师召开专题会议,统一要求,严格操作。 2.年级组长考评前集中学习评价标准,统一评价意见。 3.各班语文老师对自己所在班级学生进行朗读、口语考评培训,数学老师协助组织纪律。 4.考评准备 (1)二至六年级各年级组组长提早将朗读、口语材料电子稿下发给各班语文老师,各班语文老师提前印好朗读、口语材料。 (2)考评老师必须在考核前一个小时熟悉评价材料,特别是口语材料,考评老师一定要先读懂话题及要求。 (3)组长指导各年级语、数教师填写成绩及登记表,组长将成绩登记表下发给考评老师,老师考核完毕如实登记学生的成绩并发回给本年级组组长。 5.各年级考评完毕,组长登记、统计全年级考评成绩并上交。 六、评价数据的使用 以鼓励为原则,教师要把表扬、微笑、平等贯穿到考评全过程,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学生的朗读、口语成绩进行排队和公布名次。 七、评价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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